公告日期:2017-12-07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7 年 12 月 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121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4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27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232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34,425,549.7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2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本基金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完成。基金收益分配
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1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1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17 年 12 月 11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
确认。 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 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
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款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的日期,非投资者实际收到现金红利款的日期。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
红权益。
(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
式为准。
( 3)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 2017 年 1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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