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兰州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银行”
)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9 年 11 月 8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兰州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
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兰州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兰州银行的规定为准。
编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申购赎回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 转换业务
1 007028 易方达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A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2 110020 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基金联接基金 A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3 110037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二、关于本公司在兰州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兰州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 1 元。兰州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兰州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兰州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
在 T 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 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兰州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兰州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兰州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兰州银行暂不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兰州银行今后如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兰州银行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或垂询兰州银行。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兰州银行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211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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