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1-04 09:01:24 股吧网页版
投资中最重要的事不是获取收益,而是……

投资中最重要的事不是获取收益,而是……

11月1日,管理着600多亿资金的顶流基金经理蔡向阳去世一下子上了百度热搜,让人不禁感慨生命的无常。

我们不是为了投资而投资,买基金也罢、买股票也罢,投资都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别让投资反过来伤害自己的生活,这是我们投资的初心,是起点也是终点。

巴菲特在一次演讲中提到长期资本管理公司:那是一个有着难以置信的智商的团队,是精英中的精英,而且投资经验极其丰富,结果,由于高杠杆,破产了。

为了挣那些不属于他们,他们也不需要的钱,他们竟用属于他们,他们也需要的钱来冒险,真是太愚蠢了。

在市场中呆久了,即便是最高智商的人也可能不知不觉中变得“愚蠢”,让自己暴露在过大的风险之下,这种情况比比皆是。

下面就说说如何管理投资中的风险,让风险变得可控,让投资更好地为生活服务。

1 认清自己

主要包括这两点

确定投入资金的期限:

即这笔钱多长时间不会动用,不同的期限,比如3个月和3年,适合的投资标就截然不同。

如果没考虑到这一点,短钱长投,就会将自己置身于急需动用的钱时发现被套在市场中的尴尬境地,最终只能无奈割肉出局,后市涨得再好也与你无关了。

确定能承受的最大损失:

如果看基金历史曲线起伏,很多人会只要觉得拿着不动,回撤多大都可以接受,反正迟早都会回来。

但现实中,当你遇到大幅下跌时,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一边是懊恼,后悔当初自己赚钱了怎么不卖掉;一边是恐惧,担心会不会跌下去再也回不来了。

因此,我们要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投资。

2 认识投资标的的风险

确定了投入资金的期限,还要了解该期限内投资标的风险。蓝筹股的风险小于中小创,基金的风险小于股票,债基风险小于股基,货基风险小于债基。

不同的投资标的有不同的风险,在投资之前首先要了解的不是收益是多少,而是风险有多大,我能不能承受。

在投资一个标的前,我们就要看看它的历史最大回撤是多少,如果真的发生这样的回撤,我还能不能拿得住?

3 确定投资比例

了解了投资标的在投资期限内的最大风险后,结合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就可以确定可以投入的资金量是多少,使得自己的资产波动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因此而忐忑不安。

理论太抽象,下面看一个简单例子。

小明有10万元闲钱,1年内不需要动用,他看好股市,准备去做点投资赚点钱。小明知道个股风险太大,想投沪深300指数基金,那么应该投入多少钱呢?

a.确定投资期限

这笔钱1年内不用,因此投资期限是1年。

b.确定能承受的最大损失

小明最多只能承受1万元的本金损失。

c.估计投资标的最大风险

经过分析,小明发现在当前市场的估值水平上,沪深300历史上1年的最大跌幅为30%,过去跌幅未必能代表未来,保守起见,要留出一定的安全边际,因此小明把未来1年沪深300的最大风险定在40%。

d.确定投入资金量

知道了沪深300的最大风险和本金能够承受的最大损失,就可以计算投入资金量了:

投入资金量 * 投资标的最大风险 = 能承受的最大本金损失

因此,小明的购买沪深300指数基金投入的资金量 = 1万/40% = 2.5万

剩下的7.5万元可以投一些稳健的固收产品。

这样,小明就在买了高风险的沪深300指数的同时,把整体资金的风险控制住了,心里有了底,也就不会因为市场波动而焦虑忐忑,吃得香睡得着。

以上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实际上可以有各种各样的风险控制方法,不管用什么方法,核心是要把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要出现失控情况。

现实中很多人都高估了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就我接触的人来看,大部分人能接受的损失也就10%左右。

这一点从最近的《公募权益类基金投资者盈利洞察报告》中的基金客户赎回点的收益分布统计也可以看出来,在所有亏损的客户中,大部分人损失了不到10%就赎回了:


因此,大部分人或许更适合投向稳健型产品,比如债基、偏债混合等,当然也可以做股债配置、大类资产配置,虽然是短期看上去收益不高,但胜在拿得住,长期下来比拿不住的高收益产品收益更好,而且不会患得患失,容易保持良好心态。

总之,不论投资什么,用何方法,风险控制永远都是最要紧的事!

本文作者简介:《指数基金投资从入门到精通》一书的作者。如何选基?何时买入?何时卖出?更多基金投资知识、实战技巧、知名基金经理深度分析文章,欢迎关注基金吧号:不在此山中 

@天天精华君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