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报告 [下载原文]
公告日期:2014-07-18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2季度报告
2014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14年0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1000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01月2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45,645,459.70
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目标是在追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在认真研判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的比例;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类属资产配置策略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两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A/B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00072 100073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单位:份) 496,099,650.58 449,545,809.12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A/B级
报告期(2014年04月01日-2014年06月30日) C级
报告期(2014年04月01日-2014年06月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8,657,193.35 7,114,064.23
2.本期利润 26,274,282.43 24,720,857.0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43 0.049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39,610,440.13 484,509,116.9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8 1.078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A/B级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22% 0.11% 1.20% 0.01% 4.02% 0.10%
(2)C级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97% 0.10% 1.20% 0.01% 3.77% 0.09%
注:过去三个月指2014年4月1日-2014年6月30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
[点此查看完整公告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