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1.1前言和释义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
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 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
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 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
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 (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流动性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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