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07
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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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二 0 一七年第一号)
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
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7 月 23 日证监许可[2012]955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于 2012 年 9 月 4 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
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投资风险、
交易对手风险、运作风险和合规与道德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
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
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
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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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7 年 3 月 4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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