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2
富国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10月11日证监许可【2010】1379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1月3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
本基金是上证综指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上证综指ETF以求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最小化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投资目
标,两者的标的指数一致,投资目标相似。
两者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申购赎回方式等方面存在如下差异:在投资方法方面,本基金属于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上证综指ETF,并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本基金可以以成份股实物形式申购及赎回上证综指ETF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证综指ETF基金份额;而上证综指ETF属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不低于9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主要采取最优化抽样复制的方法,紧密跟踪标的指数,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申购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上证综指ETF属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综指ETF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此外,上证综指ETF符合上市条件申请上市成功后,投资者还可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卖上证综指ETF的基金份额。
在申购赎回方式方面,本基金与其他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一样,不安排上市交易,因此投资者只能用现金方式申购及赎回本基金,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而上证综指ETF属于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上证综指ETF基金份额均采用实物申购赎回方式,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申购、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由于本基金与上证综指ETF在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申购赎回方式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别,因此不能保证本基金的表现与上证综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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