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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30 09:04:18 股吧网页版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四年第一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0

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

(二0二四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06 年 8 月 29 日证监基金字【2006】178
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6 年 11 月 15 日正式生效。

根据自 2014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04 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5 年 7 月 30
日起将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于 2015年 7 月 30 日发布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
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如下:

更新章节 更新内容

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
重要提示

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

更新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2024 年 3 月 31 日。

更新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及历史走势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图,内容截止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更新本报告期内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6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6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6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8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10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104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10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12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114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17
第十六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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