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二〇一八年三月
本基金合同条款未来如有修改,将在指定媒体公告,恕不另行书面通知。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1
第二部分 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基本情况......8
第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10
第四部分 基金备案......12
第五部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13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2120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827
第八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3534
第九部分 基金的托管......3736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383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403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5048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5250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5755
第十五部分 代理收取增值服务费 ......605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159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462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656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168
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7370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7471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7471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7471
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申报材料)—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前言
一、 订立《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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