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在《证券
时报》、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发布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月月盈”)将转型为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更好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现发布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提示性公告。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 2020 年 8 月 4 日起,“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更名为“大成
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已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率、基金资产估值、收益分配政策等条款均与月月盈不同,无意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请提前做好退出安排。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2020 年 6 月 15 日(含该日)至 2020 年 8 月 3 日(含该日)为投资者选择期,在此
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开放日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大成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每份基金份额只能在运作期到期日赎回的限制。选择期期间,对于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免收赎回费用。
选择期结束后,投资者未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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