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02
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
重要提示
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募集于2012
年4月27日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567号文批准,募集期为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6月13日。《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15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为3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2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5日,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5年6月24日至2018年6月25日
(2018年6月24日为非工作日)。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于
2018年6月25日到期,由于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股票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大成景恒稳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按照《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后的大成景恒稳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而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关于基金类别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的基金应为混合基金,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的基金名称由“大成景恒稳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此修改仅为对转型后的基金名称的修改,《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其他关于转型后的基金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均不因此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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