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6
关于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大成景恒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相关业务规则及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公告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90019”)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担保人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4月27日证监许可【2012】56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1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保本周期为
3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2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5日,第二个保本周期自
2015年6月24日至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4日为非工作日)。本基金第二个
保本周期于2018年6月25日到期。
根据《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大成景恒稳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
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
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大成景恒稳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
予以说明”,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期即将到期,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
保本期确定保本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本基金将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经本基金管
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将本基金转型为大成景恒稳健增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按照《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后的大成景恒稳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关于基金类别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的基金应为混合型基金。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的基金名称由“大成景恒稳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此修改仅为对转型后基金名称的修改,《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其他关于转型后基金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均不因此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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