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9
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期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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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提 示
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系依据《运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大
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3 月 25 日证监基金字[2014]179 号文备案生效。
自 2014 年 3 月 25 日起,由《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的《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平
稳。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自 2015 年 7 月 3 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简称变更为“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 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仍为 090016。上述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上述变更基金名称及基金类别事宜,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基金管
理人根据《运作办法》和基金运作实际情况,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就前述修改变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
手续及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
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更名
后,《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承担和继
承。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
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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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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