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3
大成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
重要提示
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7月23日证监许可
【2009】664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9月8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平稳。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大成行业轮动混合”;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上述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因上述变更基金名称及基金类别事宜,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根据《运作办法》和基金运作实际情况,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必要的调整。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更名后,《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大成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承担和继承。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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