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1-13 07:11:34 股吧网页版
关于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封闭运作期计提管理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13

  

关于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封闭运作期计提管理费的公告

根据《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模式,以分档计提方式收取浮动管理费。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以封闭运作期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折年化)为基础分档收取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分档费率表如下:

封闭运作期基金净值年化增长率(M) 管理费率

M≤4% 0.2%

4%

6%

M>8% 0.65%

其中,M的计算公式为:

MM

NAV11 DD11111当年天数数100%

NAV0 T

NAV1为第N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第一个开放日的未扣除管理费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0为第N-1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第二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若N=1,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净值

D为第N个封闭运作期内的任一日为除息日的份额红利的总和。

T为第N个封闭运作期的天数,即第N个封闭运作期起始日(含)至第N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第一个开放日(含)。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