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11
关于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封闭运作期计提管理费的公告根据《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模式,以分档计提方式收取浮动管理费。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以封闭运作期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折年化)为基础分档收取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分档费率表如下:
封闭运作期基金净值年化增长率(M)管理费率
M≤4%0.2%
4%<M≤6%0.3%
6%<M≤8%0.4%
M>8%0.65%
其中,M的计算公式为:
NAV1为第N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第一个开放日的未扣除管理费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0为第N-1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第二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若N=1,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第N个封闭运作期内的任一日为除息日的份额红利的总和。
T为第N个封闭运作期的天数,即第N个封闭运作期起始日(含)至第N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第一个开放日(含)。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本次封闭运作期(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
11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年化增长率M=14.14%(未扣除管理费),根据上述规则,本基金本次封闭运作期适用的管理费率
为0.65%。
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不计提管理费,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开放日对管理费进行一次性计提,并于管理费计提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根据上述规则,本基金于2016年11月9日(封闭运作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开放日)进行了管理费的计提。本次管理费计提后,
本基金2016年11月9日的累计单位份额净值为1.420元,单位份额净值为1.220元。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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