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关于恢复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双汇发展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12-0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相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0年5月12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双汇发展(00089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2010年5月13日相关公告)。
经本公司综合考虑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0年12月2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双汇发展股票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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