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15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根据《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变更而来。
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679
号文核准,自 2012 年 6 月 11 日至 2012 年 7 月 6 日期间公开募集。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获书
面确认,《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2015年7月10日,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根据《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本周期届满的次日,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及转型事项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