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依据和原则......2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的监督......2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业务的核查......4
五、基金财产保管......4
六、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8
七、运作安排......1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2
九、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收益计算与会计核算......19
十、基金的收益分配......26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27
十二、基金信息披露......28
十三、基金费用......30
十四、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32
十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3
十六、禁止行为......34
十七、托管协议的修改、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35
十八、违约责任......36
十九、争议的解决方式......39
二十、托管协议的效力......39
二十一、其他事项......39
二十二、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地、签订日......40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成立时间:1999年3月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900万元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业务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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