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19-12-09
关于修改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
见附件 1 和附件 2。
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为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
而应当进行的必要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管
理人已就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了相应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
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长盛战略
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长盛战略新兴
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长盛战略新兴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涉及《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2、《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内容自2019年12月9
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查询或者致电本公
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咨询。
二、风险揭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
附件1:《<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斜体字为新增或修改后的内容)
章节 《基金合同》修改前条款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修订说明
一、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简称“......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