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4-06-28 00:27:23 股吧网页版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包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

公告日期:2013-08-16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包商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签署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从2013年8月16日起,包商银行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如下: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080001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2
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3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5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6
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7
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8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80009
C类080010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 080011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12
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15
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从2013年8月16日起,本公司通过包商银行开办旗下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下限均为100元。
二、从2013年8月16日起,投资者可在包商银行的全国各指定网点进行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者也可登录包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基金交易。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包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包商银行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包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6016(内蒙、北京),
967210(深圳、宁波),
65558555(成都)
网址:www.bsb.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