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12-25
本公司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盛货币市场基金、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刘静女士因身体原因将自2010年12月27日起暂离工作岗位超过30日。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此期间,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相关职责由目前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蔡宾先生代为履行,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同为基金经理的蔡宾、吴达先生继续管理。
以上基金经理职责代为履行事项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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