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3-31 10:14:07 股吧网页版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京东商城开通京东直营店网上直销基金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3-3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京东商城开通京东直营店网上直销基金业务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投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网")合作,在京东商城金融理财平台(http://jr.jd.com/)开通长盛基金京东直营店网上基金直销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5年03月31日。
二、长盛基金京东网上交易平台网址
在“京东金融”(网址:http://jr.jd.com)检索“长盛基金官方旗舰店”。
三、适用投资者
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个人投资者。
四、适用基金
在长盛基金京东直营店销售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具体以长盛京东直营店展示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五、支付方式
投资者应使用已通过实名验证的京东资金结算账户作为结算账户。支持银行卡种类、开通流程、变动情况均以京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及规则为准,敬请留意。
六、适用业务
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查询等业务。在长盛基金京东直营店认、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要在长盛基金京东直营店进行后续的赎回和查询等业务,同时可以在长盛基金官方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查询。适用业务变更请关注长盛基金京东直营店的具体展示。
个人投资者通过长盛基金京东直营店办理上述业务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的规定。
七、交易费率优惠
通过本公司京东直营店申购本公司旗下非零申购费的基金,如该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大于0.6%,则申购优惠费率统一按原费率的4折执行,折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计收;如该基金的原申购费率低于0.6%,则执行该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具体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赎回费率依照基金最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中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可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规则、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或咨询详情: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888-2666
客服邮箱:services@csfunds.com.cn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了解投资基金产品的业务规则和风险收益特征,从而选择风险偏好适合的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通过长盛基金京东直营店办理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服务协议,了解相关网上交易的业务规则和固有风险,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的规定。
投资者使用时请妥善保管好京东网上交易账号、密码等信息。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3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