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05月28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8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年05月28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到期日后投资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
监会 2007 年 11 月 22 日《关于核准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320 号),嘉实浦安保本基金由保本型基金到期日后投资转型变更转为股票型基金,并更名为“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 年12 月 8 日起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更名为“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于 2015 年 8 月 3 日
发布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年 4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73
七、基金的存续......73
八、基金份额的集中发售 ...... 73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75
十、基金的转换......83
十一、基金的投资 ...... 86
十二、基金的业绩 ...... 98
十三、基金的财产...... 100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101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06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07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0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110
十九、基金的风险揭示 ......114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118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20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0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7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9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0
二十六、备查文件...... 141
一、绪言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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