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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9-21 08:25:4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21

  关于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
转换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700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9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
法律法规以及 《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 《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2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2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2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 A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70033 00187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
换 是
是(暂不开放转换)
注:投资者范围: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2017 年 9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
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
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
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但是,在开放期内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
金合
同约定时间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
利再投
资除外)。
(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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