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26
关于增加天津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
及参加天津银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5年10月26日起,增加天津银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25只基金。
注:嘉实绝对收益定期开放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基金的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5年10月26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天津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5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天津银行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嘉实绝对收益定期开放基金、嘉实对冲套利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天津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天津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天津银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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