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2
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
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目 录
一、前 言...... 2
二、释 义...... 3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8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 9
五、基金备案 ......11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12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21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22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9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35
十一、基金托管......37
十二、基金的销售......38
十三、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39
十四、基金的投资......41
十五、基金的融资、融券......51
十六、基金的财产......52
十七、基金资产估值......53
十八、基金费用与税收......59
十九、基金收益与分配......62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3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64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9
二十三、违约责任......72
二十四、争议的处理......73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效力......74
二十六、业务规则......75
二十七、其他事项......76
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前 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