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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2 11:24:46 股吧网页版
关于修改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2

   关于修改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要求,

为推动产品持续良性发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在基金投资限制、申购赎回限制、信息

披露条款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调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管理人,已与本基金

托管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达成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本次修改后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施行。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调整,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条款修改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订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基

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

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对投资者持有基金少于7日(不含)收取不低于1.5%的短期赎回费

率;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

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

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本次修订属于按照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

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

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并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js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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