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7-14 08:10:52 股吧网页版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六次收益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14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六次收益分配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超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700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4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超短债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044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元)
851,938.1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
位:元)
0.0027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2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的第六次分红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
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00279 元,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0279 元;
(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280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18 日
除息日 2017 年 7 月 1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7 月 1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17 年 7 月
19 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 2017 年 7 月 20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
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
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
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
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
分红方式的,敬请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7 月 17 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
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