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0
关于嘉实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2017 年第 12 号)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货币
基金主代码 07000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 年 3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 《 嘉实货
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
额的日期 2017 年 12 月 20 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日收
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当日基金收益 前一工作日未分配收益) /当日基金份额总额(按截位法保
留到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
收益支付对象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7 年 12 月 21 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进行查询及赎回。
( 2) 2017 年 12 月 20 日,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
( 3)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日支付,对于目前暂不支持按日支付的销售机构,仍保留每月 20 日集中支付的方式。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
作日。
( 4)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对本基金实施限额申购(含转入及定投),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 5)咨询办法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网址: www.jsfund.cn。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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