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11 08:06:08 股吧网页版
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及嘉实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07月11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1

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暨 嘉实增长 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及嘉实债券更新招募
说明书

(2023年07月11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于 2003 年 5 月 6 日《关于同意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
监基金字 [2003] 67 号)核准公开发售。根据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系列基
金于 2003 年 7 月 9 日成立,自该日起本系列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系列基金。

(二)本系列基金由具有不同市场定位的三只基金构成,包括相互独立的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每只基金均为契约型开放式,适用一个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三)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四)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系列基金/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公告,决定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
率及托管费率。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了与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的内容,并对基金管理人等信息一并更新,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等章节。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的募集...... 16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16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164
九、基金转换...... 171
十、基金的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 174
十一、基金的投资...... 176
十二、基金的业绩...... 196
十三、基金的财产...... 201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 202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205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206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20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210
十九、侧袋机制...... 215
二十、基金的风险揭示 ...... 217
二十一、系列基金/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223
二十二、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225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237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242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244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245
二十七、备查文件...... 246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配套法规、其他法律法规和《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