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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5 08:03:36 股吧网页版
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5

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系列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列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

2024 年 1 月

目 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 2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 3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 3
四、各基金资产的保管 ...... 5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 7
六、交易安排 ...... 8
七、基金认购和申购、赎回的资金清算 ...... 9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 10
九、各基金收益分配 ...... 12
十、基金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 12
十一、信息披露 ...... 13
十二、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 13
十三、基金托管人报告 ...... 14
十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 14
十五、基金费用 ...... 16
十六、禁止行为 ...... 17
十七、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 ...... 18
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 20
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和文本 ...... 20
二十、托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 20
二十一、其他事项 ...... 20二十二、托管协议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地、签订日
...... 21

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鉴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起设立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该基金为系列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由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分称或统称“基金”)组成;

鉴于中国银行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系列基金和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拟担任系列基金和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系列基金/基金管理人和系列基金/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1806A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经雷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基金管理人同时担任各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葛海蛟

注册资本: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

经营范围: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居民储蓄业务;信托贷款、投资业务;金融租赁业务;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投资;在境内、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外币票据贴现;外汇放款;买卖或代理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 境
内、外外汇借款;外汇及外币票据兑换;外汇担保;保管箱业务;征信调查、咨询服务;基金托管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公司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人同时担任各基金托管人。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制订(以下简称《基金契约》)。

(二)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系列基金/基金托管人和系列基金/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各基金资产的保管、各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以确保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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