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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及嘉实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21

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暨
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及嘉实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5月6日《关于同意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
基金字[2003]67号)核准公开发售。根据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系列基金于2003年7月9日成立,自该日起本系列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系列基金。
(二)本系列基金由具有不同市场定位的三只基金构成,包括相互独立的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每只基金均为契约型开放式,适用一个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三)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系列基金/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六)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七)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7月9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3
二、释义......3
三、基金管理人......5
四、基金托管人......15
五、相关服务机构......17
六、基金的募集......4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4
九、基金的转换......51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58
十一、基金的投资......60
十二、基金的业绩......76
十三、基金的财产......80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81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4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5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7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88
十九、基金的风险揭示......91
二十、系列基金/基金的终止与清算......93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5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6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1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113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4
二十六、备查文件......11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其他法律法规和《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和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系列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管理运作并交易。本招募说明书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系列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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