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元亨泰富了解到, 201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为专项债作资本金首次开口,提出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时隔一个月,内蒙古地区全国首批的两个专项债作基本金项目落地,作为首批专项债作资本金的落地项目,这两个项目对未来专项债如何使用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为了更深入的探讨如何使用专项债充当资本金,元亨泰富带大家回顾一下一个月以前中央发布的允许专项债作项目资本金的政策。
201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下文),文件鼓励多渠道筹集项目资本金,以及首次开放口子“允许专项债充当项目资本金”。
(一)鼓励多渠道筹集项目资本金
《通知》原文:鼓励地方政府通过统筹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以及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渠道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允许各地使用财政建设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鼓励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后腾出的财力用于重大项目资本金。
元亨泰富解读:《通知》提出鼓励多渠道筹集项目资本金,但投资项目比为“重大项目”。根据此前731政治局会议释放的补短板信号,重大项目定义为具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的重大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铁路、收费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其他纳入“十三五”规划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此类重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安排中央内预算等充入项目资本金,如呼和浩特机场项目。
(二)允许专项债充当项目资本金
《通知》原文: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
元亨泰富解读:《通知》首次开放债券资金充当资本金的条件,此举是为了避免开工项目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即“开前门、堵后门”。但对于债券资金充当资本金的项目筛选条件也尤为严苛。首先,项目范围是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其次,地方政府要按照一一对应原则,将专项债券严格落实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第三,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第四,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避免层层嵌套、层层放大杠杆。
元亨大蹄蝠认为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债券资金充当资本金项目中,《通知》文件并未提及机场项目,然而呼和浩特机场却成为首次获批的项目之一,即实操层面不限于文件原定范围,未来受益专项债补充资本金政策的项目范围会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