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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3-13 08:01:59 股吧网页版
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3-13

  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
年第1号
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0]665号文核准(核准日期2010年5月24日)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0年7月2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
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
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七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
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
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
务中心、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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