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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28
关于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基
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23,000 元,合计 33,000 元,由基
金资产承担。
本次大会召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4、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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