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7
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1. 前言和释义......1
2. 基金的基本情况......7
3. 基金份额的发售......8
4. 基金备案......10
5.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1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19
7.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5
8.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31
9. 基金的托管......33
10.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34
11. 基金的投资......35
12. 基金的财产......42
13. 基金资产估值......44
14.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49
15.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1
16.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3
17. 基金的信息披露......54
18.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59
19. 业务规则......62
20. 违约责任......63
21.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64
22. 基金合同的效力......65
23. 其他事项......66
24. 基金合同摘要......67
25. 合同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地、签订日......90
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文1. 前言和释义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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