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0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1号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5]116号文批准。自2005年07月18日至2005年08月19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08月24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5年07月0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16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博时稳定价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07年8月1日-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2007年9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核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45号),同意博时稳定价值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自2007年9月6日起原《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新的《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02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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