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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1-16 07:45:43 股吧网页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6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代表性更强、更适用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估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

同》的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原业绩比较基准:75%×富时中国 A600 指数 20%×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5%×现金收益率。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20%×中债综合财

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将《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的“十一、业绩评价基准”由原来的: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采用:75%×富时中国 A600 指数 20%×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5%×现金收益率”

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采用: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

该指数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选取 300 只交易活跃、代表性强的 A 股作为成份股,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且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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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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