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5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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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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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4]65 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6 月 22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基金。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
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 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 T 2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
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
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其预期收益
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
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
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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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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