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04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65号文批准公开发
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6月2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
于交易日(T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 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者提交的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2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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