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9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3
年 12 月 05 日证监基金字[2003]134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01 月
16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对流动性要求较高,这种确保高流动性的投资策略有可能造成投资收益的减少,另一方面,由于大额赎回被迫减仓的个券,若市场流动性弱,变现冲击成本较大,会造成变现损失,降低资产净值。例如,为满足投资者的赎回需要,基金可能保留大量的现金,而现金的投资收益最低,从而造成基金当期收益下降等风险。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 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 T 2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