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4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利与义务,规范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权利与义务,规范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上证龙头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
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
上,特订立《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
“《基金合同》”)。
释义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
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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