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1-17 17:44:31 股吧网页版
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13

  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目录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2
二、重要提示......2
三、基金管理人......3
四、基金托管人......7
五、相关服务机构......11
六、基金的名称......30
七、基金的类型......30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30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30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30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34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35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35
十四、基金的业绩......38
十五、费用概览......40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43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8月17日证监基金字[2009]794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09年9月29日正式生效。
二、重要提示
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9年8月17日《关于核准华安上证
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94号)核准。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09年9月29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级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摘要中涉及托管业务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9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三、基金管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