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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9-16 09:40:35 股吧网页版
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16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 2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

重要提示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3 年 1 月 5 日《关于核准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 号)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3 年 8 月 2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所投资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获取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主要分为四类,一是本基金特有风险;二是与指数相关的风险,包括指数的授权、编制、差错风险,金融模型风险和跟踪误差风险;三是境外投资风险;四是开放式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8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

目 录

一、基金的名称 ...... 4
二、基金的类型 ...... 4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 4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 4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 5
六、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9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10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0
九、基金的业绩 ...... 14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6
十一、基金管理人 ...... 19
十二、基金托管人 ...... 24
十三、境外托管人 ...... 26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 26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58

一、基金的名称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基金,通过严格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与风险控制,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力争实现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纳斯达克100 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与纳斯达克100 指数相关
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纳斯达克100 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及与纳斯达克100 指数相关的公
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其中投资于与纳斯达克100 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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