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2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9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9年1月21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信用增强”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2月21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信用增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芷伶
联系电话:021-38969933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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