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1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
次提示性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并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 及本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发布了《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
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和《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华安信用增强”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
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1 月 25 日起,至 2019 年 2 月 21 日 17: 00 止(以本基金管理
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信用增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32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刘芷伶
联系电话: 021-38969933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
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议案》” ,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
案>的说明》 (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即 2019 年 1 月 24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
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
网站( www.huaan.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以下简称“公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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