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10-23 10:01:5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0-23

  关于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信用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4004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
《 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71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539,194.42
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
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769,597.21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0.22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
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
记日
2017 年 10 月 25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0 月 25 日
现金红
利发放

2017 年 10 月 26 日
分红对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
投资相
关事项
的说明
1)红利再投资日:2017 年 10 月 26 日;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0 月 30 日起可查询、赎回;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17 年 10 月 26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基金
份额,不足 0.01 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 2017 年 10 月 25 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
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税收相
关事项
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及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
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
关事项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的说明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
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
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