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1
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重要提示
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1月2日证监许可[2012]1442号文核准,经2016年8月29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基金增加H类份额等相关事项,并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2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16年8月30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及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4年3月1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
目录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61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63
七、 基金的续存......64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65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66
十、基金的投资 ...... 80
十一、基金的业绩 ...... 96
十二、基金的财产 ...... 100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101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07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10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13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114
十八、风险揭示 ...... 12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28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31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2
二十二、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133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35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39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40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41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58
一、绪言
《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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