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30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
2018年9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运作期滚动”方式运作,2018年第3期运作期为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9月19日,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监管要求以及《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2018年第3期到期后已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本基金暂停运作以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监管要求和实际情况,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决定本基金后续运作的相关安排,详情以届时公告为准。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9月19日(2018年第3期最后运作日)止。
1.2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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